一、南京大学物理学院师德师风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邮箱:physdsf@nju.edu.cn
二、受理范围
教师违反师德的行为。主要包括:
1.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师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2.在教育教学等职业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3.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4.未经学校审批同意的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兼职兼薪行为;
5.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6.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7.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8.其他违反高校教职工职业道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