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流程:
一、 捐赠现有的已经立项的基金项目
可先与物院校友与发展办公室联系,将捐赠款项直接汇入南京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账户(账户信息见后)。捐赠金额超过十万建议签订捐赠协议。
目前学院已设立可接受捐赠的项目有:
(1) 南京大学物理学院发展基金
(2) 南京大学人工智能与量子物理(AIQ)基金
(3) 潘中来基金
(4) 魏荣爵基金
(5) 南京大学冯端奖学金
(6) 南京大学“Two Mountains奖学/奖管金”
(7) 南京大学雨亭医疗救助基金
二、 自定义立项
可根据捐赠方意向立项新项目,捐赠流程如下图所示。具体可以与物院校友与发展办公室联系人联络。
捐赠方式:
户 名:南京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京广州路支行
账 号:513158216454
请捐赠时在备注中写明“姓名+物理学院XXX基金”。
联系方式:
物理学院校友与发展工作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物理楼225室
联系人:祝 浩
电话:025-83593056
邮箱:njuphysics@nju.edu.cn
捐赠免税政策:
南京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是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个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实行税前扣除。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