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南京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励南京大学学生勤奋学习、全面 成长,同时深化校地合作、校企合作,鼓励优秀毕业生投身名城名企,早 日成为国家栋梁,服务社会发展、促进社会进步,苏州高新区(虎丘区) 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及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分别在南京大学设立了“苏 高新奖助学金”、和“海亮教育奖学金”。2024 年此两项奖学金的评选工 作已启动,现将相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苏高新奖助学金
1、奖励对象与金额
奖学金奖助对象为南京大学优秀本科生及研究生。每年评选本科生10名、研究生10 名,每人奖励5000 元。学业表现优异且家境贫寒的同学优先。
2、 评选标准
申请“苏高新奖助学金”的同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热爱祖国 、 遵纪守法 、 品行端正 、 举止文明 、 乐于助人
2 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学科知识扎实 实践能力强 具有创新 、 竞争意识
4 刻苦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在本专业前 5 0%
5 具有 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担任 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二、海亮教育奖学金
1、奖励对象与金额
奖励对象为南京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 每年奖励学生 18 名侧重于 海亮班学生 、 陶行知教师 菁英 训练营学生、 陶行知教师教育学院学生 及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的学生 。 名额及奖励标准如下
一等奖3 名 每人一次性奖励 5000 元
二等奖5 名 每人一次性奖励 3000 元
三等奖10 名 每人一次性奖励 2000 元 。
2、评选标准
申请“ 海亮教育 奖学金 ”的同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热爱祖国 、 遵纪守法 、 品行端正 、 举止文明 、 乐于助人
2 学科知识扎实 实践能力强 具有创新 、 竞争意识
3 品学兼优 前一年综合成绩排名名列本专业前 40%
4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 教育类相关实践活动优先 。
三、 奖学金评审与管理
南京大学“苏高新奖助学金 及“海亮教育奖学金” 的评选工作由南京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奖学金经学生个人申请、院系推荐、就业中心组织评审并确定获奖候选人名单。评选结果在学校相关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奖励名单。
四、 奖学金申请程序
每名同学仅可申请“苏高新奖助学金”及“海亮教育奖学金”中的一个。
“苏高新奖助学金”在同学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物理学院可以推荐本科生候选人 1 人,硕 博研究生候选人 1 人。
“海亮教育奖学金”在同学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物理学院可以推荐候选人 1 人。
请对应 填写 《苏高新奖助学金申请表》 《海亮教育奖学金申请表》和汇总表,于10月21日17:00前,将相关申请材料以主题“姓名-学号-苏高新/海亮”发到邮箱zhengshengjun@n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