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从事学术交流活动的教学科研人员在OA系统提交因公出国(境)审批时,必须附加公示截图。
物理学院因公出国(境)公示截图的具体获取步骤如下:
1. 下载并补充公示模板:下载《因公出国(境)公示模板》,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整。
2. 提交公示并获取截图:将填写好的公示材料发送至外事秘书谢亚玲的邮箱(ylxie@nju.edu.cn)。待谢亚玲完成公示流程后,将收到的公示截图保存。公示期满后,即可将此截图作为申请材料之一,提交至OA系统进行出国(境)审批。